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|
时间:2017-01-05 |
院属各单位(部门): 根据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精神,结合学院工作实际,现将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,2017年节假日不再另发通知。 一、元旦: 1月1日放假,1月2日(星期一)补休。 二、清明节:4月2日至4日放假调休,共3天。4月1日(星期六)按4月3日(星期一)课表正常上课。 三、劳动节:5月1日放假,与周末连休。 四、端午节:5月28日至30日放假调休,共3天。5月27日(星期六)按5月29日(星期一)课表正常上课。 五、中秋节、国庆节:10月1日至8日放假调休,共8天。9月30日(星期六)按10月6日(星期五)课表正常上课。 放假期间工作要求: 1.各系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,开展安全工作检查,确保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; 2.各系和相关部门要做好放假期间学生学习、生活及活动安排,让学生过一个充实愉快的节日; 3.放假期间相关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值班工作,重大情况及时报告,学院安全值班电话:8126110。 特此通知。 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16年12月28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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